民政部等七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对预收费用收取要求、使用用途等进行规定。意见规定,养老服务费预收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