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分类
/
法律法规
/
律师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评析
律师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评析
卢志斌
扫码免费借阅
目录
快速导航
实务推动理论个案推动立法(代序)
做一名优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罪刑法定”原则在辩护中的应用
玉米地里撒农药前告知他人 主观心态应属过失非故意
罪刑法定原则和从旧兼从轻原则在辩护中的运用
贷款诈骗与贷款纠纷的区别
正确区分选择性罪名
行为人涉嫌合同诈骗陷囹圄辩护人明释经济纠纷解冤屈
犯罪构成要件中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应用
纠集他人索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是故意犯罪还是正当防卫
来之不易的“不起诉决定书”
捕捉案件细节 谨慎调查取证
“疑罪从无”原则的正确适用
凭借专业知识推翻鉴定结论
分析控方有罪证据 得出被告无罪结论
雄辩的基础是对事实的准确把握
“诱因”不是刑法上的“原因”
准确把握“多因一果”中的直接原因
员工伤害他人致死 老板被控主谋
一刀毙命也可以是故意伤害
从故意杀人到故意伤害的演变
“揭盖油井”属于财物还是自然资源
以主客观相一致原则 甄别共同犯罪中的无罪人
主体之辩 定性亦变
两辩“职务侵占罪”
从诈骗到职务侵占再到无罪的辩护
刑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适用
正确适用刑法的溯及力原则
受委托验货与诈骗行为不能划等号
案件多项事实中关联罪名的无罪辩护
在经济犯罪案件辩护中巧用民事法律关系
罪与非罪的辨析
细节证据在网络犯罪案件中的应用
分析犯罪特征 区别行为性质
年龄问题查不清 骨龄鉴定未成年
知情并非通谋
“零口供”与证据链的断裂
仅有同案犯供述不能认定有罪
因果关系不存在 有罪指控难成立
辩护的细节决定成败
网络犯罪的构成之争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应具备四个法定特征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发挥好辩护作用
证明标准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
先虚后实的结算行为不能认定为贪污
正确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挪用行业协会公款行为的定性
民营企业董事长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如何区分挪用行为与借贷行为
排除舆论干扰 无罪辩护成功
原则与细节并重 静态与动态兼顾
巧用起诉证据 辩白指控罪名
一所房屋不同的法律关系
剖析企业性质 把握挪用界限
依法处分财产何罪之有
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助律师辩护成功
从十年刑期到撤回起诉
利用职权给亲属分房并参加房改购房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严谨论证犯罪构成 缜密进行无罪辩护
审计报告有漏洞 事实证据存疑问
一起交易型受贿的无罪认定
国有参股公司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认定
相近易混罪名的理性认定
改革不完善和失误的责任不应由改革者承担
依据借款协议履行出借款项的行为不是挪用公款
透过现象看本质 还原事实真相白
一次疯狂试驾引发的罪与非罪
一起徇私舞弊抵扣税款案的无罪辩护
借钱还钱不是受贿
律师为法官辩护还其清白
是认真履行职责还是玩忽职守
明晰罪名 审查证据 还法官清白
后记
实务推动理论个案推动立法(代序)
做一名优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罪刑法定”原则在辩护中的应用
玉米地里撒农药前告知他人 主观心态应属过失非故意
罪刑法定原则和从旧兼从轻原则在辩护中的运用
贷款诈骗与贷款纠纷的区别
正确区分选择性罪名
行为人涉嫌合同诈骗陷囹圄辩护人明释经济纠纷解冤屈
犯罪构成要件中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应用
纠集他人索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是故意犯罪还是正当防卫
来之不易的“不起诉决定书”
捕捉案件细节 谨慎调查取证
“疑罪从无”原则的正确适用
凭借专业知识推翻鉴定结论
分析控方有罪证据 得出被告无罪结论
雄辩的基础是对事实的准确把握
“诱因”不是刑法上的“原因”
准确把握“多因一果”中的直接原因
员工伤害他人致死 老板被控主谋
一刀毙命也可以是故意伤害
从故意杀人到故意伤害的演变
“揭盖油井”属于财物还是自然资源
以主客观相一致原则 甄别共同犯罪中的无罪人
主体之辩 定性亦变
两辩“职务侵占罪”
从诈骗到职务侵占再到无罪的辩护
刑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适用
正确适用刑法的溯及力原则
受委托验货与诈骗行为不能划等号
案件多项事实中关联罪名的无罪辩护
在经济犯罪案件辩护中巧用民事法律关系
罪与非罪的辨析
细节证据在网络犯罪案件中的应用
分析犯罪特征 区别行为性质
年龄问题查不清 骨龄鉴定未成年
知情并非通谋
“零口供”与证据链的断裂
仅有同案犯供述不能认定有罪
因果关系不存在 有罪指控难成立
辩护的细节决定成败
网络犯罪的构成之争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应具备四个法定特征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发挥好辩护作用
证明标准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
先虚后实的结算行为不能认定为贪污
正确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挪用行业协会公款行为的定性
民营企业董事长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如何区分挪用行为与借贷行为
排除舆论干扰 无罪辩护成功
原则与细节并重 静态与动态兼顾
巧用起诉证据 辩白指控罪名
一所房屋不同的法律关系
剖析企业性质 把握挪用界限
依法处分财产何罪之有
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助律师辩护成功
从十年刑期到撤回起诉
利用职权给亲属分房并参加房改购房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严谨论证犯罪构成 缜密进行无罪辩护
审计报告有漏洞 事实证据存疑问
一起交易型受贿的无罪认定
国有参股公司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认定
相近易混罪名的理性认定
改革不完善和失误的责任不应由改革者承担
依据借款协议履行出借款项的行为不是挪用公款
透过现象看本质 还原事实真相白
一次疯狂试驾引发的罪与非罪
一起徇私舞弊抵扣税款案的无罪辩护
借钱还钱不是受贿
律师为法官辩护还其清白
是认真履行职责还是玩忽职守
明晰罪名 审查证据 还法官清白
后记
猜你喜欢
百案法律导航
袁道之 白莉
版权贸易规程汇编
邱新荣
不动产登记实务参考手册
宁夏回族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编
大爱无疆:奉献爱心的大法官邹献朝
向云驹
调研·思考·实践:加强基层党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刘悦
法在心中:公民法治常识读本
宁夏司法厅
哈五挡车
韩淑芳
祸起摇头丸
孙启放
中国音乐学院电子阅览室
首页
全部分类
排行榜
客户端下载
登录
个人中心
我的收藏
退出登录
简体
/
繁体
中国音乐学院电子阅览室
登录
取消
忘记密码
新用户
新用户注册
完成
取消
已有账户
注册成功
修改电子邮件
提交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