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 算法赋能平台经济的数据风险及治理
法律 | 算法赋能平台经济的数据风险及治理
摘 要: 随着算法深度嵌入平台经济运行,其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也悄然重塑了数字时代的权力结构,并衍生出多层次的数据风险。在个体维度,算法驱动的数据处理实践不断侵蚀人格尊严与信息自决权,使用户从决策主体沦为行为数据的被动提供者;在系统维度,平台借助数据垄断构筑市场壁垒,通过算法隐性合谋与算力优势固化市场支配地位,不仅扭曲公平竞争秩序,更挤压了中小创新主体的生存空间;而在国家主权维度,数据跨境流动引发的管辖权冲突、全球技术标准制定权的激烈争夺,以及关键基础设施对外部技术的深度依赖,正对国家数字治理权威与安全构成现实挑战。面对这一复杂局面,治理路径应分层回应:在个体层面,应超越效率优先思维,在数据利用与基本权利保障之间确立更具约束力的平衡机制;在系统层面,需打破监管碎片化困局,推动反垄断、数据安全与消费者保护等制度的协同联动,构建全周期治理体系;在主权层面,须加快完善以数据主权为核心的法律制度体系,主动参与全球数字规则博弈,在强化安全防御能力的同时,深化国际合作,切实维护我国在数字时代的发展利益与战略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