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标志着我国发展理念与投资逻辑的深刻演进。“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相辅相成、互为依托。二者结合以互补共生的系统逻辑实现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深度耦合,以长短结合的动态逻辑实现短期稳增长与长期增长动力的有机统一,以发展目的与发展手段相统一的价值逻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二者紧密结合,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战略支点、培育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路径、促进共同富裕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基础工程。推动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需创新制度供给与治理框架,构建协同发展长效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模式与政策工具,引导资本流向融合发展关键节点与领域;重塑社会再生产过程,在教育、创新与公共服务领域推动二者深度融合;构建动态监测与综合评价体系,依靠科学反馈机制推动相关实践持续优化。
[摘要]“投资于人”是党中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作出的战略抉择,将人的发展置于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位置,彰显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待的价值旨归。马克思恩格斯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重构了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高善的德性伦理。在马克思恩格斯德性伦理视域下,“投资于人”这一政策理念具有深厚的道德意蕴,为其寻求和提供“道德正当性”是人的现代化理论和伦理学的共同任务。证成“投资于人”的道德正当性是朝着人的现代化方向实践生成的理论前提,其正当性根植于“目的之善”“手段之善”“过程之善”与“效果之善”的伦理结构,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在伦理层面的体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道德目标引领着“投资于人”的发展方向,在这一目标引领下应着力构建涵盖凝聚道德共识、建构制度伦理、培育个体德性与养成共同体德性的实践进路,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伦理支撑与行动指南。
[摘要]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是中国式现代化与全球化互动过程中,对世界政治格局发展作出的规范性判断和实践倡导,包含全球政治平等性、包容性、正当性、公共性等政治哲学意蕴。从政治哲学出发,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既反映了现当代全球政治主体多元化趋势,要求大国肩负起必要的全球政治责任,更强调赋予和尊重发展中国家的全球发展与治理主体地位,彰显了全球政治主体交往的平等性;承认全球政治价值在走向趋同性的同时依然呈现差异性,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凸显了全球政治价值取向的包容性;涵盖全球政治制度建设与变革、实施过程及结果正当性,追求全球政治制度设置的正当性;促使全球政治突破作为政治底线的、消极的、不稳定的低阶公共性,避免和摒弃狭隘个体善(亦即本国利益至上主义)取向,向能够兼顾全球不同主体利益诉求的公共善演进,从而实现全球政治体系建构的公共性。
[摘要]随着算法嵌入信息分发体系的不断深入,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运行逻辑正在发生结构性变革。平台化机制重塑了可见性生成、排序确立与触达分配方式,改变了主流价值实现影响力与完成社会整合的路径。从运行结构看,存在传播权力位移、价值空间受压、公共意义分化以及话语情绪化等风险,这些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平台制度嵌入、目标函数耦合、反馈循环强化与治理调适滞后等。化解风险,要通过建立前端规则重构、排序体系校正、公共讨论结构优化与表达条件改善的“四维结构”规训路径,以此统摄算法条件下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治理逻辑,推动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形成新的协同。
[摘要]中国共产党的浩然之气涵养,是融合涵养党的骨气、志气、义气、勇气、朝气等在内的复合型概念。在价值理性上,党的浩然之气涵养事关党的形象建设、党群血肉联系、党的革命性锻造、党的自我革命、党内政治生态打造。源于党的领导核心论断、使命型政党特质、党的革命精神、党的性质定位、党的宗旨定位等维度的透视剖析,大体能揭示出党的浩然之气涵养的生成机理。在动能供给上,党的浩然之气涵养应整合党的真理力量、人格力量、信仰力量、规制力量、行动力量,在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弘扬党的优良作风、高扬革命理想、严规铁律治党、高能抓落实等的协同作用中强劲展开。
[摘要]影响期制度是纪律处分惩戒性在时间维度上的具象化表达。作为面向未来的时间化治理技术,纪律处分影响期制度以其特有的内在构成、价值追求、运行规则,蕴含着从严治党的制度密码。当前纪律处分影响期制度的基本框架已经搭建,但仍存在影响期限固化、计算规则片面与衔接规则粗疏等内在缺陷,需要立足影响期间的延展论、计算规则的优化论、衔接规则的统合论等,对之进行活性化、均衡化、类型化的制度重构。
[摘要]干部任前公示制度通过对干部基本信息的透明化展示,成为集社会认同建构、公众有序参与、政治信任累积、风险防控前置、治理共识凝聚与权力监督制约等多重功能于一体的系统工程。该制度服务于巩固组织权威与凝聚政治认同的根本需要,是党的领导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制度化桥梁,也是提升用人决策科学性、防范化解用人风险、推进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工具,同时拓展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践形式,落实了人民监督权力、参与政治过程的民主要求。然而,该制度在实践中却面临着制度执行程式化、参与主体有限性、监督闭环脆弱性与技术应用表层化等现实挑战。为此,要推动理念调适的深化、制度精耕的细化、公众参与的实化、监督协同的强化、技术赋能的优化,让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从程序性装置升华为治理性机制,实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运行”的深度转型,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干部治理能力的持续增强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摘要]现代化道路具有多样性。一个国家若要成功推进现代化,必须坚持自主性发展以探索符合自身国情的现代化道路。自主性发展是破除“西方中心论”迷思、破解中国式现代化发展难题、构建中国式现代化模式的关键。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后发现代化国家、超大规模国家以及文明薪火相传的国家,中国拥有自己独特的国情、国运与文脉,内蕴着现代化自主性发展的内在要求。中国式现代化在自主性发展中不断超越西方现代化,彰显出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中国人民探索现代化的历史主动和实践自觉。
[摘要]新时代中国综合国力持续提升,塑造充分反映中国综合国力快速发展的国家形象,既是构建中国话语和叙事体系的题中之义,也是为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内在要求。修辞在中国大国形象塑造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修辞并非只是语言表达的技巧,而是贯穿大国形象塑造全过程的建构性力量。它通过情感共鸣与价值引领,实现深层次的形象认同;通过争夺定义权与构建阐释框架,在国家形象博弈中赢得战略主动权。新时代新征程对中国大国形象塑造的修辞策略提出诸多新要求,必须构建以建构论修辞哲学为根基的中国大国形象塑造修辞学体系,推动中国大国形象塑造的修辞范式变革;建立区域国别修辞适配体系,提高新时代中国大国形象塑造修辞实践的针对性有效性;推动对外翻译向文化转译提升,夯实修辞反馈机制的文化根基。通过修辞路径优化,让自主塑造的新时代大国形象在国际上赢得广泛认同,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
[摘要]网络公共交往场景由传统文字社交向网络视觉社交形态的升级,与“数字面孔”及视觉化内容的快速增长密切相关。“数字面孔”是人类在数字化跃迁进程中构建的一种身份载体,其生成既源于个体对数字化生存的内在诉求,也受到平台生态重构、技术迭代赋能以及视觉文化转向的深层驱动。然而,“数字面孔”在带来便捷与丰富体验的同时,也潜藏着多重视觉化风险。“娱乐至死”的倾向在视觉狂欢中持续冲击道德伦理的界限,“深度伪造”技术制造的视觉失真不断消解事实真相,视觉沉溺催生的技术依赖使人与现实世界逐渐脱节,视觉窃取助长的“数据滥用”直接危及公众的隐私安全。为此,有效治理“数字面孔”的视觉化风险,要以技术防控体系提升风险识别的准确性与及时性,以法律与伦理准则明确人工智能发展的价值导向,以多元主体协同监管优化全方位多层次的治理格局,以社会公众数字素养培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与应对能力。
[摘要]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迭代演进,社交机器人已成为网络舆论场中的重要参与者,深度重塑了信息的生产、传播与认知模式,对意识形态安全构成了系统性挑战,引发虚假信息的智能化生产、算法主导的符号化叙事、人机协同的议题炒作和计算传播下的情绪煽动等意识形态风险。这些风险背后蕴含的深层的技术与社会机理,要求在技术层面要构建全周期的智能识别与溯源对抗体系,价值层面要强化算法伦理审查与主流叙事引导,生态层面要压实完善平台主体责任与账号全流程监管,公共素养层面要提升培育公众数字免疫力与情感鉴别机制,通过这四方面的着力和深度融合,筑起抵御社交机器人意识形态风险的防火墙。
[摘要]绿色物权制度是立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回应全球生态环境共症、强化民法人文关怀理念而对宪法环境条款和民法典绿色原则的具象表达,有力彰显了民法典的中国特色、时代品性和人权意蕴。绿色物权制度的建构逻辑主要围绕调整范围和调整机制展开,前者除涉所有权制度的绿色化、用益物权制度的环境化,还涉担保物权制度的生态化;后者主要以义务机制加强风险预防,辅之以权利机制实现激励促进、以责任机制推进生态修复。绿色物权制度纵贯宪法与民法、横跨私法与公法,面临体系逻辑衔接、规范意旨确定、功能定位识别、公私利益平衡和责任要件认定等实践窒碍。为促进绿色物权制度的科学适用,价值观层面应遵循法秩序统一性原理、坚持绿色发展原则;方法论层面应注重论理解释、善用权衡方法。
[摘要]实物证据本身并没有非法与合法之分,取证程序和方法的违法性催生了非法实物证据,因此,如何判断某一违法取证程序和方法是否属于非法取证行为是裁判关键。实证考察发现,实践中非法实物证据认定标准多元化,或将违法性认定标准泛化、或以证据真实性作为认定标准、抑或以能否补救作为认定标准,导致法官在认定非法实物证据之前先行考虑证据最终被排除的可能性,非法实物证据认定难,呈现出实践中似乎并不存在非法实物证据的乱象。对此,有必要追本溯源,从权利保障的维度探究非法实物证据的认定基点,以侵权类型为认定依据,以取证规则的精细化和规范化为实现条件,从取证规范保护目的之限定和权利保障范围之确定两方面考量非法实物证据认定的违法性标准,并对新类型非法实物证据的认定予以探究。
[摘要]从刑事裁判作出的过程来看,表面上,事实认定形态固化与证据审查过程失范系造成错案结果的直接原因。深层分析,在错案事实认定的过程中,证据结构偏在、证据审查不力、证据论辩不彰导致了事实认定第一阶段对证据本身的校验不足,而证据属性审查不足致使事实建构基础不稳、证据链组合方式不佳致使事实建构方向偏移、证明标准未达到排除合理怀疑导致了事实认定第二阶段证据与事实对应分析效果不佳。基于此,为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应在厘清证据裁判主义概念的前提下,预防证据过度客观化的风险,同时,构建链集印证、逻辑论证与叙事心证“三证一体”的证明结构。